发布日期:2025-01-23 01:40 点击次数:118
古语云:“虎毒不食子。”所有当了父母的人都对自己的孩子百般维护,生怕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特别是母亲,所谓“女本柔弱,为母则刚。”母亲为了孩子能够付出一切,要是说一个母亲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可能所有人都不会相信,但南京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案子。
耿某与丈夫李某都出生在农村,两人到了年纪后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后来两人为了生活来到南京打工,起初两人虽收入不高,但日子也还算过得去。几年后两人生活稳定了下来,于是他们决定要个孩子。
2016年,耿某为丈夫生下了一个孩子,两人开始幻想起以后美满的生活来,但生下孩子后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人留在家里专门照顾孩子,丈夫心疼耿某,便让她辞去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孩子。
顺带一提,耿某有严重的精神病史,之前一直靠药物控制,她辞职后一直在家照顾孩子,生活的重担自然就全落在了丈夫身上,但家里多了个孩子,开销自然也就大了很多,丈夫的收入本就不是很高,渐渐地家里开始入不敷出。
展开剩余79%为了养家,丈夫只能更加努力地工作,虽然很累,但丈夫从没有过怨言。耿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因为要照顾孩子,她也抽不开身去帮丈夫缓解压力。2019年,这时两人的孩子已经三岁了。
这三年来在丈夫的努力之下,一家人的生活虽有些紧巴,但也还算幸福。但耿某却一直因为自己在家像个闲人一样而觉得对不住丈夫,丈夫这些年来的辛苦她也一直在心里记者,对此她对丈夫既感谢又心疼。
渐渐地,她开始将这一切都归结在三岁的儿子身上,她认为要不是孩子出生,自己也不会像这样在家无所事事,丈夫也不会因此变得这么累,才三十出头的年纪,脸上就已经写满了沧桑。
所以她越来越看不惯这个孩子,2019年2月,这时耿某因为吃药后会导致胃病,已经近七八个月没有服用药物来控制自己的精神疾病了。她也因此变得很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对孩子的照顾自然也不再上心。
见妻子这个样子,丈夫也很着急,但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每天尽量早点回家照顾耿某母子俩,每天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还得为了照顾耿某母子而忙上忙下,耿某这时虽然精神状态很差,但对于丈夫的操劳也很内疚。
所以她对儿子的怨恨也到了极点,都是因为这个孩子,她和丈夫才会落得现在这个样子,她开始有了除掉这个孩子的想法,2月16日中午,惨剧发生了。这天中午,丈夫中午抽空回家给耿某母子做了饭,但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忙着去工作了。
看到丈夫忙成这样,耿某既自责又心疼,吃过午饭后,耿某将儿子抱到床上,想要他午睡,但孩子就是这样,精神好的时候怎么都睡不着,这时耿某的精神状态还算正常,于是便哄着儿子入睡。
但儿子非但不睡觉,还一个劲地玩闹,这让耿某的精神受到刺激,于是她将儿子按到床上,强迫他入睡,但孩子却哭了起来,这让耿某的精神彻底失控,因为这个孩子让丈夫累得死去活来的一幕幕又浮现在了耿某的脑海中。
于是她拿起枕头捂住了孩子的头,孩子剧烈地挣扎起来,十多分钟后便没了动静。晚上耿某回到家,只见儿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而耿某则坐在床边的地上,头发凌乱,双眼给人一种空洞的感觉。
丈夫意识到不对劲,连忙上前查看,但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丈夫悲痛欲绝,随后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后,警方并没有发现其他人进来过的痕迹,于是杀死孩子的凶手就只可能是孩子的母亲耿某。
随后警方将耿某带到警局进行审问,这时耿某的精神状态还是很不稳定,当警方问起孩子时,耿某直言她觉得这个孩子是个累赘,不是他就不会让丈夫这么累,所以她将孩子杀掉了。听了耿某的供述,警方宣布正式逮捕耿某。
耿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中杀害朝夕相处的亲人、社会知名人士等的,应当按照情节严重处理。
但经过相关部门检验,耿某在犯案时正处于精神失控的状态,但并非严重失控情况,因此耿某在当时并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耿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这起案子中,耿某对丈夫的爱却成了她杀死自己孩子的借口,夫妻在家庭中本就是各司其职,既然丈夫愿意一人承担起经济方面的责任,那么耿某虽心疼,但也不至于就此迁怒于孩子。
其实她完全可以承担起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这样才是最能替丈夫分担的方式,而不是像她一样将对生活的怨恨转移到孩子身上,还将其残忍杀害,虽然她精神不太稳定,但这点思考能力还是具有的,她心疼丈夫,反而毁了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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